包头市各互联网联网单位、互联网运营商、网站:
根据当前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速度和应用程度,公安机关通过对多年来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案事件的分析,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家认为包头市以往所采集备案的互联网备案信息已明显不能满足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为了使计算机信息网络更好的为社会的发展服务、为人民的生活提供服务,更好的提高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使用功效,最大限度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包头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根据公安部第33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关于互联网联网使用单位及用户备案的要求,经各方面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专家评定和设计,对“包头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系统”进行了全面的修定和完善。由于各单位备案信息的变化及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同时公安部对互联网备案信息采集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规定,因此以往各单位上报的互联备案信息已不能继续进行使用。我们对因此给各计算机信息网络联网使用单位工作中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同时对各单位长时间以来对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
为方便全市各互联网联网单位和用户在公安机关的备案工作,经过改版和升级后的“包头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系统”已经正式开通了。全市各互联网联网单位和用户可登录“鹿城平安网”网站www.baotoupingan.org.cn点击网上备案按纽进入“包头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系统”。备案前请仔细阅读“备案指南”、“备案须知”中的内容,根据提示要求进入备案系统进行正确的备案。为帮助各单位或个人网站用户正确进行备案,我们以备案实例的形式提供了《包头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系统备案说明书》以备参考帮助。
注:1、接入互联网的个人用户不在此备案系统中备案,由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统一在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工作。
2、网吧不在此备案系统中备案。
3、改版升级后的备案系统建立了全市互联网网站制作单位信息库,备案用户填写网站备案信息时可直接调取网站制作单位信息。如我市还有没录入此信息库的网站制作单位可与公安局网监支队联系进行网站制作单位信息录入工作。
备案咨询电话:3619499、3619183、3619157
联系人:李 勇、马 斌、刘燕强
包头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