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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分工细则

来源: 时间:2008-6-28 9:39:05 点击: 今日评论: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平安包头、文明包头建设,不断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市信息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经市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协调,经市委宣传部等我市14个部门研究决定,从2006年7月起到2008年底,在全市开展"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为加强领导,协调组织,密切配合,整合力量资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对此次“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各成员单位工作范围及性质特制定包头市“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分工细则如下:
一、包头市委宣传部
    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协调各单位、部门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具体负责创建“健康网络家庭”活动中的街道、社区宣传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挽救、教育、帮助沉迷网络青少年”系列主题的活动;开展百佳“健康网络家庭”评定工作。
二、包头市公安局
    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此次活动的各项工作,做好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在创建“绿色网吧”活动中负责协调工作,保障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对网吧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工作;对安全员开展培训工作。
    在创建"网络安全单位"活动中负责开展宣传、检查、处罚、评定等工作;对安全员开展培训工作;制作 “网络安全单位”认证标志、标牌。
    在创建“诚信网站”活动和开展互联网网站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负责组织网上申报工作;落实网站备案登记制度;开展网站规范化工作;对安全员开展培训工作;对网站开展检查、处罚、评定工作。
    在创建"网络文明学校"活动中负责对安全员开展培训工作;深入学校课堂讲授网络知识、宣传网络安全法规。
    在互联网网站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负责“网络视频”专项整治工作;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依法惩处。
    在开展网络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中全面开展打击工作。
    在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专项整治中对不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不落实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违法行为予以整治。
    在开展重点联网单位网络秩序的整治工作中建立并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设计制作“平安鹿城网”认证标志、标牌。
    制作共建和谐文明网络宣传网站。
三、包头市文明办
    全面负责各单位的“文明单位”称号评定工作。
    配合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四、包头市文化局(包头市新闻出版局)
    在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专项整治中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予以整治,同时依法查处其它违规经营等问题。
    在创建“绿色网吧”活动中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对网吧开展联合检查行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制作 “绿色网吧”认证标志、标牌;配合公安机关对严重违法经营的网吧实施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在互联网网站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负责对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进行清理整治;对网络文学、图书期刊和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进行监督管理、整治。
五、包头市工商局
    在创建“绿色网吧”活动中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对网吧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对无证经营的黑网吧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在创建“诚信网站”活动和开展互联网网站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取缔开展违法活动的网站和检查不合格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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