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公安局,教育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新闻办公室,银监局,“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法打击互联网上和手机上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上突出问题,按照公安部、中央宣传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务院新闻办、银监会《关于印发<印发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7]21号)和自治区宣传部、公安厅、教育厅、通信管理局、文化厅、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新闻办公室、银监局、“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自治区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自2007年5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现将《包头市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包头市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包头市委员会宣传部 包头市公安局
包头市教育局 包头市文化局
包头市广播电视局 包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包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包头监管分局
包头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