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案件报案受理的内容
一、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提供有病毒的文件、媒体、非法侵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
二、利用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敲诈、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诈骗和利用网络盗窃现实财产的行为;
四、利用计算机及其信息网络进行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和国家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五、违反国家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
六、举报违规经营网吧等
